一国两制: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科学构想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按照邓小平的论述,“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一,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科学构想。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这是“一国两制”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大事,充分体现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中央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切。
1983年初,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形成了十二条基本方针政策。“十二条”包括:
1. 中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地区恢复行使主权。
2.恢复行使主权后,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
3.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法令、条例基本不变。
4.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主要官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原香港政府各部门的公务、警务人员可予留任。特别行政区各机构也可聘请英国及其他外籍人士担任顾问。
5.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保障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旅行、迁徙、通信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私人财产、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以及外来投资均受法律保护。6.香港特别行政区仍为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地区。
7.保持金融中心地位,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期货等市场,资金进出自由,港币照常流通,自由兑换。
8.特别行政区财政保持独立。
9.特别行政区可同英国建立互惠经济关系。英国在香港的经济利益将得到照顾。
10.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关系,签订协议。特别行政区政府可自行签发出入香港的旅行证件。
11.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12.上述方针政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50年不变。
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也正好是香港实行“一国两制”50年不变的一个重要时间节点。经过选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开启了良政善治的新局面。五十年不变,五十年又都在变。邓小平1984年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表示:“我们在协议中说50年不变,就是50年不变。我们这一代不会变,下一代也不会变。如果有人说什么都不变,你们不要相信。我们总不能讲香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所有方式都是完美无缺的吧?把香港引导到更健康的方面,不也是变吗?向这样的方面发展变化,香港人是会欢迎的,香港人自己会要求变,这是确定无疑的。”(《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73页)
展望未来,香港持续发展繁荣的初心不会变,若果说有变,那将是变得更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更符合港人安居乐业的切身利益,更符合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的现实需要。
“一国两制”在香港成功实践 香港发展从此进入崭新时代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香港位于珠江三角洲南部、珠江口东侧,东、南濒南海,北隔深圳河,陆地面积1101平方公里,由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及260多个离岛组成,香港岛及九龙半岛是香港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区域。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又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大小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
1980年代初,在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与英国政府展开谈判。自1982年10月始,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问题举行了22轮正式谈判,最终于1984年9月18日达成协议。12月19日中国总理与英国首相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简称中英联合声明)。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了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前历时12年的过渡期。
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区第一届推选委员会选举董建华为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长官人选。获中央政府委任后,董建华于1997年1月24日任命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2月20日,中央政府根据董建华的提名,任命特区第一届政府23名主要官员。
1997年7月1日零点,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升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随即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同时抵达香港各营区执行有效防务,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香港回归后的事实说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非常成功。
港人的国家认同发生根本变化,“一国”得到落实。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不仅是地理上、军事上、主权上香港归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且还有艰巨的人心回归问题。香港回归后,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国民教育和国情教育蓬勃开展,港人的“一国”意识有很大提升,对国家的认同感得到很大加强。根据香港民间调查的结果,大部分港人都自觉爱国爱港。尤其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近年来一直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护照是国民身份的象征,判断港人国家认同变化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港人持有护照的改变。据香港媒体报道,随着香港回归祖国多年,特区护照的认受性渐高,现时已有144个国家给予特区护照免签证安排,比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更多,而且申请特区护照的人数愈来愈多。
中央认真履行了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特区立法进行了审查备案,并三次解释香港基本法的有关条款(1999、2004、2005),两次作出有关决定(2004、2006),解决了特区发展中遇到的重大政治法律问题,有力维护了香港的繁荣稳定。外交部圆满处理了涉及香港的各种外交事务,及时解决了众多涉及港人的领事保护案件。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顺利进驻香港,担负起香港防卫的重任,香港驻军与特区人民结下了深厚感情。
除了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外,在亚洲金融风暴、禽流感和非典肆虐的时候,中央都给予特区以巨大无私的支持。两地更紧密经贸关系(CEPA)的确立,开放“个人游”,支持大型国企在港上市等,这些都极大促进了香港经济的复苏。国家“十一·五”规划首次把香港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之中,强调支持香港继续发挥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地位的作用,这是中央贯彻“一国两制”的又一重大举措。尽管这些都不是法律要求中央政府必须做的事情,但是只要特区政府提出来,对香港有利,中央都能及时提供香港所需要的各种帮助。
两种制度都得以保留,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成为现实。过去十几年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保持不变,广大居民继续以自己习惯的方式生活,香港依然是活力之都,充满生机。与此同时,中国内地的社会主义制度也没有被香港同化,社会主义事业在中国内地蒸蒸日上。这就达到了“一国两制”的设计目标: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在统一的中国共同存在。香港回归的实践证明,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完全可以和谐地在统一的中国共同存在,共同发展。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都由本地人组成。特区政府依法履行起管理香港社会的职责。特区立法会过去十几年制定了大量本地法律,进一步完善了本地法律制度。特区司法机构履行了香港的司法职责,司法保持了独立。特区根据基本法和中央的授权自行处理了大量对外事务。中央对特区依法高度自治的行政、立法和司法事务,从来没有干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全面落实。实践验证了当年邓小平同志的预言:香港同胞是能够治理好香港的。
香港保持了繁荣稳定,人权自由有增无减。今日香港与1997年时的香港相比,居民更加安居乐业,民生得到改善,社会更加繁荣。香港作为国际重要自由港和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更加稳固。美国传统基金会日前公布2012年“经济自由度指数”报告,香港连续第18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系。根据瑞士洛桑管理学院(IMD)刚公布的世界竞争力报告,中国香港蝉联全球竞争力之首。
回归后,香港不仅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更加繁荣稳定,而且在法治和人权保障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绩。法治是香港成功、繁荣的基石。回归后基本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和体制得到了落实,基本法作为宪制法律的地位已经基本确立。在基本法之下,香港的法治得到了很好的维护,司法独立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由于有史以来第一次拥有了司法终审权,香港的法治和司法比以前更加完备。香港本地法治与新宪制的衔接、磨合机制已经初步形成。
香港回归后,港人享有的自由和人权比回归前更加广泛。有关人权保护的国际公约继续在香港生效,使得香港的人权保障继续保持国际水准。需要强调说明的是,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回归后与内地人民一道成为国家的主人,依法享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回归后香港特区首次组团参加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工作;前卫生署署长陈冯富珍女士代表国家成功竞选成为国际卫生组织总干事;越来越多的专业资格考试对港人开放。这些都表明回归后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比以前只有增加而没有减少。
香港的国际活动空间不断扩大。过去十几年,香港充分利用“一国两制”的优势,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香港的国际活动空间不断扩大,国际地位显著提升。香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或中央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所允许的身份参加了众多不以国家为单位或者以国家为单位的国际组织,在有关国际组织中,香港还可以采取与中国政府不同的立场。香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组织签署了许多双边协议。香港成功主办了许多大型国家会议。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在香港设有领馆或官方机构。
“一国两制”取得的这些成功得到香港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扬。根据香港大学最新进行的调查,香港巿民对“一国两制”的信心仍在持续走高。早在2006年在香港申请加入中国籍的外国人已是1997年的60倍。美国、加拿大、欧盟等都纷纷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取得的成功表示肯定。这些都充分说明十几年来“一国两制”不仅得到了香港同胞的认可,也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
“一国两制”意义深远 必将使香港未来更加美好
按照“一国两制”实现中国和平统一,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完成统一中国大业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香港和澳门问题的解决,不仅使中国统一大业迈出重要一步,而且也为国际社会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范例。历经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祖国怀抱,中国人民洗血了香港被侵占的百年国耻。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按照“一国两制”方针,中国政府通过与英国政府的外交谈判成功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香港从此摆脱殖民统治,回到祖国怀抱,走上了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
香港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成生动现实。中央政府严格按照香港基本法办事,认真履行宪制责任,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继续保持繁荣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一国两制”在香港日益深入人心,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
“一国两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开拓前进。回顾总结“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历程,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 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继续推动“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
2021年6月12日上午,中国共产党与“一国两制”主题论坛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梁振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以及中央驻港机构负责人等参加。
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在主旨演讲中表示,历史雄辩地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当之无愧的“一国两制”事业的创立者、领导者、践行者和维护者。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必须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不断完善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必须推动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梁振英在致辞中表示,中国共产党不仅开创了以“一国两制”和平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领土和主权问题的先河,也树立了法治和民主的典范。
林郑月娥表示,“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关心香港同胞福祉所实行的开明制度,港人应准确贯彻“一国两制”,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一国两制”根深蒂固 期盼新特首带领香港再创辉煌
2017年6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视察香港。习近平在机场发表简短讲话时表示,“香港一直牵动着我的心。”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祖国以来,特区政府一直致力在“一国两制”方针下维持香港的繁荣稳定,中央更是始终以维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为既定目标,高屋建瓴,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蓝图及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为香港特区持续稳定发展开创了无限机遇。特别是“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建设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创新科技中心、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协同发展中,全面发挥香港的独特优势,推动香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不可或缺的重要贡献。
25年来的发展变化,不变的是“一国两制”的主体框架,不变的是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始终不变的主题是“人心回归”。如何使香港市民重新找回以中华民族为根、以中华民族为荣的国家认同和国民身份认同,将成为候任特首李家超及其管治团队必须认真思考的施政方向。正是不变的“一国两制”初心,广大市民才由衷地感受到了对社会政治及生活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回归祖国,拥抱祖国,融入祖国,已经成为势不可挡的发展潮流。“人心回归”将成为未来25年特区建设发展的核心目标。
策划:侯哲
制图:刘素
资料来源:新华社、中新网、环球网、金羊网、香港《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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