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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一国两制”在港澳的成功实践丨(二)“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更完善

华夏经纬网 > 新闻 > 热点聚焦      2022-10-11 10:07:07

图3

  “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坚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稳妥应对和处理港澳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一国两制”在港澳的实践不断向纵深推进,“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和理论内涵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一国两制”优越性进一步彰显。


  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  

香港金紫荆广场(资料图片)。新华社记者 吴晓初 摄

香港金紫荆广场(资料图片)。新华社记者 吴晓初 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作出总体部署,明确指出必须“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提高特别行政区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

  一个时期,受各种内外复杂因素影响,“反中乱港”活动猖獗,香港局势一度出现严峻局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制度机制的重大决策,出台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

  ——果断制定香港国安法,从根本上堵住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漏洞;

  ——系统性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为守护香港政权安全夯实制度基础,建立起具有香港特色的优质民主制度;

  ——进一步健全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制度机制;

  ——坚决防范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

  ……

  这一系列重要举措,坚持和完善了“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为推进依法治港治澳、促进“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打下了坚实基础。

  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2020年5月28日摄)。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2020年5月28日摄)。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针对一个时期香港出现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种种乱象和严峻局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全局、审时度势,就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作出重大决策部署。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明确若干核心要素内容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

  同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将该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上述“决定+立法”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是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作出的具有宪制意义的制度安排,一举扭转了香港乱局,推动香港实现“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

  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  

5月8日,李家超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这是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李家超挥手致意。(新华社记者 王申 摄)

    5月8日,李家超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这是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李家超挥手致意。(新华社记者 王申 摄)

  香港国安法施行后,为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针对香港选举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党中央作出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明确完善选举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要素,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3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修订了这两个附件。依据修订后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体现“爱国者治港”原则的新选举制度得以全面确立。

  ——2021年9月19日,作为香港特区完善选举制度之后举行的首场重大选举,特区选举委员会选举成功举行。

  ——2021年12月19日,第七届立法会选举顺利举行。候选人具有广泛代表性,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廉洁,充分展现了香港特区民主实践的新气象。

  ——2022年5月8日,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中,李家超以99.16%的得票率当选为行政长官人选,充分反映香港社会对其高度认同和肯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举行选举委员会、立法会和行政长官选举,以成功的实践证明新选举制度的优越性,有效维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显著提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为香港“由治及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启动修改澳门国安法  

这是澳门西湾湖一带景色(2019年7月1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发(梁建华摄)

这是澳门西湾湖一带景色(2019年7月1日摄,无人机照片)。新华社发(梁建华摄)

  澳门特区于2009年顺利完成澳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并于2018年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同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在社会积极推进国家安全教育。事实证明,澳门国安法的实施有效保障了澳门特区的繁荣稳定以及居民的各项合法权益,良好的社会氛围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境外访客,特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往更加密切。

  然而,澳门《国安法》自2009年颁布至今逾十年,国际形势、地区安全要求等出现变化,亦有好多新的规范。基于此,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早在去年发表《2022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时,就提出计划于今年修改澳门《国安法》。

  贺一诚表示,澳门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巩固“爱国者治澳”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完善“爱国者治澳”原则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配套立法,推动完成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修法和澳门《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立法工作。加强国家安全执法,优化专责单位运作。以积极创新《宪法》和《基本法》的宣传推广方式,提高普法成效。

  贺一诚指出,修改澳门《国安法》必定严谨,离不开澳门《刑法》。刑诉法内对国安有不少细化条文,会在法案再次引用相关条文。原法案定义比较概括,现时世界形势已有变化,澳门《国安法》需要与时俱进配合,因此修法会清晰法案定义,避免混淆。贺一诚重申,修例是清晰国安定义,适应国家的《国安法》及《香港国安法》。


  综合自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观察者网等


责任编辑:徐亚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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