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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ard、网络犯罪与网军问题何解?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媒体链接      2023-12-21 09:47:23

广受台湾年轻人喜欢的社群平台Dcard因为疑似有会员以匿名发文,却涉及了诈骗、儿少、妨害名誉等多起案件,所以遭到警方侦办。

报载检察官要求调阅会员个资追查不法,却遭Dcard用“大法官释宪”、保障言论自由等理由拒绝,后来向士林地院声请搜索票,Dcard一度不配合,最后检警仍完成搜索。

从媒体的报导来看,检警一开始如果没有搜索票,Dcard等社群平台的拒绝未必于法无据,但是当检警已经向法院申请搜索票,任何社群平台还不配合,就说不过去了。这是因为检警隶属行政权,行使搜索等权力时,包括社群平台在内的人民如有疑虑时,确实未必要完全配合。只是当检举已经声请搜索票,这就表示司法体系认为有足够理由与证据而支持搜索,所有人就应该也只能配合了。

回到案件本质,网络匿名犯罪是全世界都关注的议题,所有电信业者与网络业者都负有连带责任。先前台湾地区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提出的“数字中介法草案”,就是想要学习欧盟的“数字服务法”,强化网络平台的责任,希望能减少网络的不法行为。不过因为“数字中介法草案”直接沿用“数字服务法”的内容,很容易造成过度管制,最终未能成功“立法”。 “数字服务法”锁定会员人数达到欧盟人口一成的网络平台,推算可知,都是来自境外的国际级巨擘;台湾的草案也锁定会员达到人口一成为管制对象,打击面太广,而且主要都是境内的业者。

在台湾,网络犯罪的问题几乎每个人在每一天都遇到。Dcard会员匿名诈骗或是妨碍名誉,类似的问题在其他社群平台绝对不少见,例如脸书,假账号交友邀请以及诈骗广告无所不在。最近正逢选举,各界关切、而且厌恶已久的网军问题,至今也都没有获得解决。

网络上的这些问题,其实只要能落实一项简单的措施,就可以改善许多,这项措施就是实名制。

为什么网络问题层出不穷,匿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匿名的背后未必可以找到负责的真人。由于网络会员申请太容易,很多账号根本是虚假账号。既然匿名、而且不是真人,不用也不容易找到人负责,当然什么违“法”行为都可能滋生。

所有网络平台都应该强化实名制,确保每个账号一定是一位真人,至于使用者名称当然还是可以匿名。尽管会员名称匿名,但是因为有实名制,所有会员就不会轻易违“法”。一旦违“法”,不管是散布假讯息与假新闻:诈骗、妨害名誉,检警单位只要有足够证据,声请法院同意,就可以从网络平台业者处找到真人的信息进而依法办理。

实名制与现行的匿名形式不冲突,任何人只要不在网络上犯法,都不用担心实名制会造成困扰。电信业者与网络业者应该自律合作,共同推动。(作者赖祥蔚为台湾艺术大学广播电视学系教授、历史小说作家/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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