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经济部门宣布撤销桃园市政府废止观音区3家固体再生燃料(SRF)发电厂设置许可的处分,让厂商“败部复活”,引起争议。(来源:台湾《中国时报》资料照片)
台当局经济部门撤销桃园市政府对3家固体再生燃料(SRF)电厂废止的处分,等于让SRF发电厂“败部复活”,引发地方大反弹,担心大量垃圾燃烧,会造成严重的空污问题。
SRF是指将废弃物经处理后,制成“燃料”,SRF发电厂则是以此做为发电的燃料,取代部分燃煤。因此,台当局经济部门负责人郭智辉说,“这是解决能源问题的一个办法。”早年推动SRF,原本是为了解决垃圾、废弃物问题,然而,随着“非核家园”走火入魔,形成电力供应紧俏的挑战甚至危机,以及外界不断质疑民进党当局让能源99%仰赖进口的台湾,8成电力要靠火力发电,根本就是不切实际,因此SRF慢慢变调了,“发电”成了业者投入的目的。
其中眉角自然与所谓的绿电有关。根据“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及相关规定,SRF被台经济部门视为“绿电”,燃烧事业废弃物发电可获补贴奖励,发出的电可享每度4元(新台币)的趸购费率,而且还声称能够取得碳权(岛内),如此一举多得,当然吸引了越来越多人投入。
长期以来,SRF燃料棒多用于取代工业用锅炉燃烧的煤,这确实可以有一定的减煤减碳效果,或许可以说接近循环经济的模式,然而,SRF仍是火力发电,且由于含有塑料等石化材料,国际上并不将其视为绿电,只是SRF发电比燃煤发的电碳排系数较低罢了;前台湾环境部门负责人薛富盛就曾强调,“从来没说SRF是干净绿能。”
所以,企业使用台湾SRF电厂所发的电并无法符合国际供应链对减碳、RE100等的要求,当然不可能取得国际碳权。那么,这种“绿能”除了让SRF厂大发利市,对企业外销有什么意义?
欧盟执委会对再生能源的定义是指来自可再生、非化石能源的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海洋能、水力发电、沼气等。至于生质能,若想要被视为是再生能源,则有严格的筛检标准,只有废弃物中的生物可分解部分才能算是。然而,台湾地区对SRF的规范严重不足、配套不周,违“法”事件频传,前“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就直言,目前制度,“让坏人有机可乘”。
目前台湾的SRF排放出许多有毒物质,其中,氯的含量是欧盟的2倍,汞的含量则高出数十倍,这样的SRF燃料发电不抵制就已经很客气了,民进党当局竟然还鼓励、给一堆补贴奖励,是缺电缺到病急乱投医了,还是因为绿能真的是门好生意,有心有门道的人才趋之若骛?
台当局环境部门负责人彭启明要求外界“不要污名化SRF产业”,但是他也坦承,目前SRF在制度上确实存在不足处,台当局在进行稽核稽查时发现很多问题,因此,环境部将筹组“营运体检辅导团”,对SRF厂进行全面体检及产业辅导, “希望3个月内能提出报告。”也就是说,辅导和改进的实际作为都还没有,但SRF就已经利多满天飞了!郭智辉说,SRF的主导权、决定权在桃园市府,既然如此,就请桃园市府严格把关,必要时勇敢说不。
奉劝民进党当局,不要整天“想空想缝”,旁门左道没办法解决缺电的问题。(作者彭蕙仙为台湾资深媒体人/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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