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死性不改,在台湾地区立法机构即将开议之前,民进党党团呼吁“朝野”:比照澳洲国会通过“联大第2758号决议并不涉台”决议。搞清楚,台湾不等于“台独”,台湾民众不等于“台独”分子更不等于“台独工作者”,无论联大第2758号决议有没有涉台,都没有“台独”说话的份。
就法论法,到了1952年时,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的《中日和约》,已经以条约形式再次确认台湾之领土主权归还中国,换句话说,台湾当然是中国的一部分。
所谓《联大第2758号决议》系指:在1971年之后,两岸双方,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相互争取包含大陆地区与自由地区,这整个中国的代表权与正统地位,其实已经涉及了台湾的政治地位,也就是指自由地区的主权是包含在整个中国之内。
事实上,不论从“历史上”、“法律上”或是“政治上”的联大第2758号决议,台湾就是中国的一部分。
关于台湾的政治地位,《联大第2758号决议》已经很清楚,台湾就是大陆地区加上自由地区的整个中国的一部份,也符合台湾地区宪政规定。换句话说,民进党党团现在主张“联大第2758号决议并不涉台”,是“知宪违宪”、“知法犯法”、“知史乱史”的分裂主义。
综言之,台湾是中国的台湾,台湾绝不是搞分裂主义的“台独”民进党的台湾。不论是“互不隶属”、“台独”、“务实台独工作”或是“联大第2758号决议没有涉台”,都是“搞分裂主义”,也就没有谈论台湾政治地位的身份资格、政治空间与法律条件。(作者孙荣富为新党舆情中心副主任/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