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9.3厘米,横8.5厘米,绢质
此命令为1933年5月15日,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发布的辽字第二十一号命令,与委任状一同发布。1931年9月27日,流亡北平的东北爱国人士在北平(今北京)成立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大会推举高崇民、阎宝航、王化一、车向忱等27人为救国会委员,并一致通过了“抵抗日本侵略,共谋收复失地,保护主权”的宗旨。救国会成立后,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宣传队进行抗日宣传,鼓励青年学生抵抗日本侵略者并资助抗日义勇军。同时,救国会还创办出版有《救国旬刊》《东北通讯》等刊物,介绍战斗情况,用大量文章揭露侵略者在东北的暴行,讴歌东北人民奋勇抗击日本侵略者的不屈抗战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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