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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城中城”烧出管不好的老楼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网友评说      2021-10-21 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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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联合新闻网

台当局为处理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于2017年通过《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简称《危老条例》),提供大量的容积奖励等诱因,确实有部分老旧建筑重建。然最需要改建的如高雄城中城之类的严重的危老建筑,却难以适用,彰显该条例的矛盾性。

921大地震发生前,建筑法规较宽松,引用台内政部门说明,在1999年修“法”前兴建的6层楼以上高风险建筑物,仍有3万6,200余件,推估近1%的建筑有安全疑虑,由于整合不易,加上奖励不足,实务推动改建困难,而订立《危老条例》。

该条例第一条明定:“为因应潜在灾害风险,加速都市计划范围内危险及老旧濒危建筑物之重建,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建筑安全与人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由其“立法”目的看来,就是要解决如城中城这类的老旧建筑问题。

距离《危老条例》2107年5月施行至今,已逾越4年之久,根据内政部门统计,累计至今年9月底止,重建计划受理数共有2,286案申请,重建计划核准数则有1,783件,其中有379件已开工。

然而,这些危老都更案多集中在双北地区,许多非“六都”县市仅有零星案件,嘉义县与连江县甚至是挂0,申请案中台北市为744件,新北市为448件,占了全体申请案的52.14%;核准案件二“直辖市”也分别高达为560件与357件,比例高达52.80%。而且核准的面积偏小,仅在200坪上下。

从上述数据可知,危老都更案大都位于较富裕的地区,且核准多属小型基地为主。真正需要都更的老旧大型社区因所有人数较多、产权复杂且资力较差反而难以成案,因危老重建案需全体所有权人同意才符合条件,一般的都更案也有八成的门槛,这类的老旧建筑达成的可能性近乎为零。

城中城悲剧爆发后,又有包含桃园市长郑文灿在内的政治人物高喊应提高容积奖励,协助推动都更,避免憾事再度上演。惟现行的危老都更已提出极为优惠的容积奖励及税捐减免,其中容积奖励最高可达原建筑容积的1.3倍。

《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办法》等规范,提供相当浮滥的容积奖励,诸如:结构不佳建筑改建奖励8-10%;钻石级绿建筑10%;无障碍设计5%;耐震设计10%;智慧建筑10%;捐赠公设地;危老案还额外享有最高10%的时程奖励。以台北市政府公告的已核准危老都更案为例,多数案件的总奖励额度都在30%以上,获得40%奖励的案件也十分可观。

即使有这么夸张的诱因,都更意愿仍相当有限,更何况城中城无法重建,实与容积奖励多寡无关,就算提供二倍的容积奖励也难以促成大面积的老旧都更案。

现行的危老改建制度,只让有钱人获益。非但老旧大型社区无法重建,让经济弱势族群永难翻身,亦创造公共安全风险;且提供过多容积奖励,还创造又高又瘦的都更怪兽,滋生破坏市容与都市计划等问题。

执政者是时候应好好考虑,是否该放弃以容积奖励为基础的都更制度了!?

 

【曾志超/中华经济与金融协会副秘书长】

文章来源:联合新闻网
责任编辑:左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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