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台湾本土疫情持续延烧,社会因防疫物资缺乏而人心慌乱,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苏贞昌为了“很多孩子走了”的网络发言竟要究责“查办”郭彦均,引发众怒之际,民进党民意代表却不顾轻重缓急,挟着人数优势强行为前台当局领导人陈水扁解套除罪。看来民进党已经不想演、也不装了,摆明了就是想趁着疫情之乱,一举甩掉这个困扰全党十几年的道德包袱。
马英九才是“提款机”?
问题是,此举不仅未能解除扁家贪污而导致民进党蒙羞的魔咒,反而更凸显了民进党倾全党之力进行个案式修“法”,只为陈水扁贪污罪名解套,已与公理正义和民众感受越离越远;且此一无异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作为亦将使这个包袱越来越重,魔咒转为更沉重的封印,永远将民进党钉在台湾历史的耻辱柱上。
表面上看,掌控政经媒网各方面强大资源、“完全执政”的民进党当局,以其泰山压顶之势,自认东方不败,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只要他想过的案子,谁能与之争锋;什么社会观感、是非公义、司法威信,当然是我说了算!就算有点争议,民进党也都能摆平。台湾民意的忍耐度真的如民进党以为的那么不堪吗?年底“九合一”县市选举很快就会有所检验。
这次民进党以其党团总召柯建铭主推的为陈水扁平反行动,主要的诉求有两点,一是政务机要费就是特别费,二是既然马英九用的特别费无罪,陈水扁的政务机要费也应比照无罪。将政务机要费和特别费划等号,但其实两者性质不同,前者须设立专帐专人保管,实报实销,后者则可以有一半不须检附单据。
“政务机要费”虽源于首长“特别费”,但两者不论在预算科目、用途及核销规范程序均不相同,并非具有相同性质。政务机要费动支须用于台湾政经建设访视、军事访视、犒赏及奖助、宾客接待与礼品致赠等,法院判决早就认为,“政务机要费”属于公款,不具首长特别费之性质,更非所谓薪给的实质补贴,必须因公支用,且应符合预算用途规范。因此,何来“政务机要费”与“特别费”性质相同,而有修正之必要?
吃定民众是“金鱼脑”?
正因陈水扁明白“政务机要费”与“特别费”不同,才会扣住“政务机要”应用于对外交流的特质,掰出所以我“南线项目”、“北一女门口交钱”、“六大机密外事活动”等谎言。而且“政务机要费案”之所以爆发,是当年“台湾红”负责人李慧芬爆料,指其300万元(新台币)饭店住宿发票被堂姐李碧君拿去转交扁妻吴淑珍核销政务机要费。扁家种种A钱丑态,当年都被司法调查一一戳破,包括扁家海外洗钱也都被国际组织认证,这些当时都被媒体报导过,如今难道当大家都得了健忘症吗?
民进党老是说别再把陈水扁当政治提款机,还以马英九特别费当对比,实际上马的特别费案于2008年即判决无罪确定,但特别费除罪化是在2011年才修正,晚了3年;绿营民代倒果为因硬拗,全是为了达成鱼目混珠的目的,这才真正是把马英九当成提款机,随时提现政治利益。
如果真是为了政治和解与社会和谐,原本由蔡英文对陈水扁特赦,应该是釜底抽薪也最有政治高度的处理,但蔡英文不管是基于忌惮社会观感或另有政治图谋,一径采取保持距离、不表态也不负责,一方面放任陈水扁“类释放”的保外趴趴走,另一方面则让绿营民意代表各自发挥,遂至变成全党一起承担挺贪污的责任。
当年扁案爆发时,绿营冷眼旁观,陈水扁女儿陈幸妤怒称:“民进党谁没拿过我爸的钱?”震撼各界,绿营因此遭陈水扁绑架事出有因,但即使如此,当年民进党内仍有若干诤骨人士敢于批判自省。如今时移风转,竟然变成全党力挺贪污,莫非吃定台湾民众就是金鱼脑?这才是台湾最大的悲哀!(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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