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将由四月份调整电价。(台湾《中国时报》资料照)
日前台经济部门表示将于4月1日涨电价,台当局先补助1000亿元(新台币,下同)给台电,台电再全面上涨电价,平均电价调涨约11%,调整后的整体平均电价为每度3.4518元。姑且不论此举再次打破民进党当局“不缺电,不涨电价”的选举神话,如果调涨电价是合乎正义公理的作法,民众本应支持此务实的政策,但真的是如此吗?令人怀疑!
台湾地区的能源自给率仅不到2%,几乎是百分百依赖进口能源,但民进党当局在滥用资源的政策和偏执民粹观念下,对台湾的环境及节能减碳都造成很大的负面压力。民进党当局主观认为能源有好坏之分,正是一种夜郎自大的政治谋略,结果就是自作自受。
根据太阳星云理论(solar nebula theory),地球上的一切元素都在宇宙大爆炸后形成,不可能再创造或毁灭任何元素。基本上,地球上的每一种能源,本身都没有好坏之分。例如就核能而言,近40年来,全球有两次重大的核能电厂事故。1986年苏联车诺比核电厂反应炉破裂事故,导致237名工人被收容治疗,其中134人出现了急性放射病的症状,有28人在事故发生后3个月内死亡。
2011年日本福岛核电厂发生核子反应炉爆炸事故,只有1位政府专家小组人员因辐射暴露而癌症死亡。另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估计,全球每年约有700万人因空气污染而死亡。具体来说,这些都与过度使用化石能源有关。因此,就以灾害死亡人数来做比较,哪一种能源对人类生命和地球环境相对友善,显而易知。民进党当局主观认为核能就是坏能源是错误的。过度和不当使用能源才是判断问题的根源,如温室效应。
民进党自2016年执政至今,台湾的火力发电量占比高达约80%到82%,核能发电量由约14%降到7%,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政治选择结果。虽然,再生能源发电量由约5%提高到7%,表面上,民进党当局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但实质上不但达不到其所宣示的2025年再生能源发电占比20%的政策目标,反而大幅破坏环境质量、增加产业和人民的负担。为发展再生能源,其所采取的策略为“大力补贴丸”。因此,导致台电累计亏损估计高达2415亿元之多。这就是迫使今天台当局在补贴台电1000亿元的前提下,仍须大涨电价的基本原因之一。
当电价上涨时,家庭和企业的用电成本也随之增加,因此将造成生活压力上升和产业竞争力下降。台湾电价上涨对经济和产业的冲击包括:电价上涨1%对CPI的影响约为0.041%,对GDP的冲击约为-0.035%。政策虽考虑住宅330度以下、小商店700度以下电价调幅较小(3%),但其实因电价上涨所引发的万物皆涨压力,覆巢之下无完卵,终究难逃一死。
其次,对能源密集产业GDP的冲击也不小。例如,电价上涨1%对化学及塑料业的GDP影响约为-0.081%、基本金属制造业约为-0.057%、非金属矿物制造业约为-0.054%、纺织及服饰业及造纸印刷业约为 -0.03%,即便是电子及电力机械业也约达-0.015%。各业可自推实际冲击程度。
长久以来,国际低价竞争策略是我国的能源政策之一。说穿了,就是用全民的纳税钱来补贴产业的外销竞争力。就社会资源公平性来说,不但不公平,且产生严重的本土环境污染与资源扭曲。为坚持这种补贴力道,台当局靠的是控制油、电、水等公营企业体制,但便宜的电力价格将造成厂商过度生产,不但严重打击厂商节能减碳的意愿,且产生大量的环境污染外部性。
另外,厂商大量外销的利润不但没有合理回馈给这片土地承受恶果的人民,反而造成贫富不均的严重社会问题。唯一享受台湾低廉外销品好处的就是海外消费者。所以民进党当局在错误政策下大涨电价的作法,可说是不公不义的“五鬼搬运法”。综合言之,最佳能源产品的订价原则是完整的考虑其内、外部成本,为政者应谨慎行事。(作者柏云昌为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经济学系教授/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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