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蔡炫 台湾资深媒体人
美国TikTok禁令法案宣示要求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ByteDance)限时出售TikTok,此举再度掀起媒体科技资安对垒,众议院锁定禁用抖音国际版讨论长年累月,如今终于透过行政手法限期半年以内出售,甚至要求字节跳动必须锁定非中国公司,否则将从APP商店全面下架TikTok,也让美国这场 “封杀大戏”荒唐上演。
白宫国家安全顾问苏利文(Jake Sullivan)表示目的是要终结中国对TikTok的所有权,美国希望数据数据留在境内而非流向中国,即便也有民主党众议员针对TikTok的国家安全简报表示并非特例,表示这在社群媒体平台屡见不鲜,TikTok母公司也早透过Facebook、Instagram以及YouTube舆论反映,美国依旧展现 “恐中心态”,导致TikTok封杀令酿成自身“三害”且难屏除。
第一害. “以政逼商”的两败俱输
美国认定中国政府要求字节跳动提供用户个资已经长期导致国安危机,根据法律企业厂商必须遵守,进而利用TikTok强大的算法,进行各种机敏信息上的撷取滥用,这类说法却遭TikTok严正驳斥。以中国抖音再到国际版TikTok,公司结构是由投资者所共持,目前已经斥资超过10亿美元执行计划,要让用户个资存在美国云端运算系统。显而易见,美国想要“以政逼商”还须有强而有力的官方说词。
TiTok发言人直指众议院担忧影响国安说词毫无根据,美国参议院尚未认知将对近1.7亿使用者以及700万家企业扰乱经营,以政治力干预国际经贸秩序,降低投资者对当地环境信心,最终势必重创整体经济。共和党议员盖拉格(Mike Gallagher)却仍公开表示,依据《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程序侵害法》(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字节跳动需与TikTok分离,即便强调将在内容监管与公司利益之间取得平衡,但美国最终恐将陷入政治经济上“两败俱输”困境。
第二害. “在商言商”与反垄断法
TikTok在美国要让个人企业单独买断恐是天文数字,况且字节跳动是要锁定全球还是美国企业出售未定之天,目前以美国微软(Microsoft)、谷歌(Google)、脸书(Facebook)等科技巨头,加上美国资料的托管方甲骨文公司共同收购,较有可能支付数百亿美元的买断天价,联合买家如何兼顾各自利益,恐怕还得在美国企业的多方角力下“在商言商”。
美国前财长梅努钦有意组建财团收购TikTok,认为不应由美国大型企业控制。投资人集团形式可以成为竞争型态之一,较有可能掌握在地公司持有的业务模式,但想结合美国技术重新打造,还要兼顾避免破坏公平竞争面临罚款,这种做法已经踩到垄断法的独资红线,合资又会陷入联合经营的多头马车。
第三害. 联合州禁下伤“公民意志”
此一禁令若由总统签署成为法律,TikTok便无法在苹果(Apple)和谷歌(Google)的App商店上架,如今美国数以百万手机都已下载TikTok,限制之后又要停止更新或强迫卸除,难道能以民事处罚来做搪塞!? 显而易见,这套禁令根本重伤 “公民意志”。
拜登政府企图透过全国各州禁止TikTok未获广泛民意支持,州政府却还利用电子设备封杀 TikTok ,进而要求正式以及契约雇员不得于上班时间使用该一软件,截至去年至少有六个州下达禁令,显然是要形成围堵之势,透过联合州禁方式集体打压TikTok,也违反了使用者的自主意愿。
中美科技战的“独立战场”已经开辟,美国众议院通过法案要求中国字节跳动分手TikTok否则封杀,如今参议院态度尚不明确,加上共和党与特朗普立场不同,法案尚待参议院过关,经总统签署才能生效,但是美国真的禁得了吗?事实上,美国封杀TikTok造成自身 “三害”恐将功败垂成。
相较中国面临这场 “TikTok禁杀令”采冷处理,凸显美国在这场科技对垒下的霸权式微,如果字节跳动在半年内无法将TikTok卖给非中国业者,TikTok仍必须从上亿美国用户的手机消失,但得先面对一场TikTok封杀令下的双面刃。
美国封杀TikTok仍然充满变数,美国认为中国政府可以利用TikTok传播中共信息,同时获取美国用户的敏感信息,但是政府对TikTok多年审查并未获取实证,反而陷入一波波的“恐中症”想象。面对美国对于中国进行国际霸凌,还将触角延伸至媒体领域,随着用户黏着度扩散,任何媒体都能成为另外一种渗透毒药,难道美国都要全数下架吗? 美国上演这场TikTok封杀令,恐在自身“三害”之下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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