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交保后步出法案露出神秘微笑。(图片来源:香港“中评社”)
民进党籍前桃园市长、现任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郑文灿疑因涉贪污弊案,5日经桃园地检署漏夜侦讯后,6日凌晨遭声押禁见,桃园地方法院羁押庭审理后,裁定郑文灿以新台币5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与限制出境出海。7月6日这天正好是郑文灿的57岁生日,消息在一早曝光后,震撼政坛。民进党当局也在第一时间发表声明强调勿枉勿纵,火速切割,就连赖清德7日到台南出席不公开活动时,也罕见地停下脚步响应媒体强调,“不分党派,不问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检调都应该查办,勿枉勿纵。”
绿营接连2天都在党内抛出震撼弹,继执意参选中常委、为2026角逐台南市长布局的民进党民意代表陈亭妃5日被“正国会”开铡除名后,6日郑文灿就爆出疑似涉贪弊案,民进党内肃杀气氛凝重,赖清德“铲除异己”的传闻更是甚嚣尘上。
据了解,桃园地检署承办此案已久,除曾向桃园市政府都发局和经发局调阅相关资料外,6月更发动搜索约谈疑似涉案的5人到案说明,讯后有4人被以犯罪嫌疑重大,遭声押禁见获准,唯一交保的杨姓被告则是因为年近90岁,才被法院处以限制住居定并禁止与相关人员联系等处分。
桃园地检署也早已锁定郑文灿可能涉案,曾4度向桃园地方法院声请搜索郑文灿处所都遭驳回,因法院认定全案已有相关被告的供述与文件资料可以佐证,没有核发搜索票的必要,让承办此案的桃园地检署肃贪专组检察官陈嘉义相当气馁。
陈嘉义最后决定在本周收网,发出传票给郑文灿要求到案说明,郑则因人在日本,直到4日回台后收到传票,5日一早便主动到桃园地检署向检察官说明,经过长达16小时的侦讯,郑文灿被检方认定犯罪嫌疑重大转为被告,依涉犯台湾地区“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3款对于职务上行为受贿等罪嫌,在6日凌晨约1点,向桃园地院声请羁押禁见。
6日一早消息曝光后,大批媒体立刻赶往桃园地院外守候,原本院方对外说明将在上午11点开羁押庭审理,后又抛出烟雾弹表示因郑文灿律师要调卷,改下午开庭。但据了解,郑文灿羁押庭在上午约11点30分开庭,历经约2个小时的庭讯后才裁定交保。
桃园地院的裁定理由是,在涉犯洗钱防制法罪嫌部分,郑文灿在2017年9月收受的500万元(新台币,下同)款项,已于2018年8月归还,此部分难认有何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的情节,因此认为郑无犯罪嫌疑,故驳回检方羁押声请。
在涉犯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泄密罪嫌部分,桃园地院虽认定郑文灿犯罪嫌疑重大,但因案发时间距今已长达7年之久,相关监听译文及搜证照片等证据都已巩固,因此认为无羁押之必要。
桃园地检则认为法官引用“法条”不当,当庭提出抗告。但有法界人士认为,抗告需经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除非检方能提出更有利的事证,才有机会能发回地院更裁,但最快也要下周才能开庭。
郑文灿被裁定500万元交保后,律师火速在不到30分钟内就凑足保释金,郑在步出法庭时虽一派轻松地露出神秘微笑,但在上车过程中因遭大批媒体包围抢拍提问,甚至还有记者在现场大喊祝郑生日快乐,让好不容易挤到座车旁的郑脸色开始有些转变。
不管郑文灿最后是否会被法院判定有罪,但因涉犯收贿与泄密罪嫌,官司一打没有3到5年无法三审定谳,所以郑文灿的政治生命恐怕已提早结束。(来源:香港“中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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