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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协商建国实践大事记|第二十二期·1949年9月17日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经纬观察      2024-12-23 11:09:13

1949年9月17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到会代表126人。会议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正式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毛泽东、朱德同出席会议的委员在中南海勤政殿合影

这次会议审议并基本通过了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所必需的重要文件,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由于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草案)》和拟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两项工作尚未完成,会议决定把这两项工作移交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此外,这次会议还批准了筹备会常委会关于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至此,新政协筹备会圆满完成历史使命。

126位筹备代表同时起立,一致通过了在原则上完全同意将筹备会常委会所起草的这3个草案提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大会讨论的决议。这一议案的顺利通过,表示了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的23个单位在政治上空前的团结,预示行将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将获得完满的成功。

——《人民日报》(1949年9月18日)


文章来源:香山革命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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