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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强大法网 重挫“台独”分子嚣张气焰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媒体链接      2025-03-17 10:37:53

  今年是《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虽然这部法律只有一千多字,但这20年来对岛内“台独”分子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作用,是高悬在“台独”分裂势力头顶的利剑,为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当下两岸关系较当年制订《反分裂国家法》时更为严峻复杂,《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14日在北京举行,一方面表明将持续加强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坚定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进程;另一方面也是对奉行“台独”路线、破坏两岸交流的民进党当局的严厉警告。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当时主要是为了打击岛内民进党陈水扁时期鼓吹“法理台独”的嚣张气焰。这部法律共有十条内容,发挥了四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明确了台湾问题的性质。第二条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多年来,岛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士和外部干预势力不时鼓吹“台湾地位未定论”,宣称“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不等于一个中国原则,决议未明确台湾主权归属”,国家有关部门已对这些谬论作出了严厉批评,而《反分裂国家法》则是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更加有力地驳斥了“台独”分子的谣言和谎话。

  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第八条明确指出“‘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是《反分裂国家法》最受关注的内容,列出了在三种情况下,国家可采取非和平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尽管如此,大陆方面仍相当重视台湾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第九条指出: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这是大陆方面对岛内广大台湾同胞展现的善意,也证明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绝非针对台湾同胞。

  三、推进和平统一进程。第五条明确指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第七条还指出“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这充分体现了大陆方面的诚意和善意。“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国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最有利于中国的长期稳定发展,是解决台湾问题的第一选择。尽管几十年来遇到困难和阻力,但国家仍然坚持不懈地争取和平统一,体现了对民族大义、同胞福祉与两岸和平的珍视和维护。

  四、推动两岸交流,维护和平发展。第六条提出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打击犯罪等,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由此可见,《反分裂国家法》在震慑“台独”分裂势力的同时,也有温情的一面,相当重视台湾同胞福祉。

  经过这些年来的不断完善,大陆打击“台独”分子的法网更为严密、更加强大,如今不仅有《反分裂国家法》,在2021年还制订《“台独”顽固分子清单》,至今已有10人被列入清单,去年还颁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据其有关规定,犯罪情节严重的“台独”顽固分子最重可被判处死刑,而且对“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并依法终身追责。

  20年来的实践证明,《反分裂国家法》为国家实施反“独”促统战略、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持续巩固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格局,更为大陆在战略层面牢牢掌握两岸关系主动权、主导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来源:香港《大公报》)


文章来源:大公报
责任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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