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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祖嘉:农林22条是台湾农业转型的契机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网友评说      2021-03-23 15:39:18

上周大陆提出《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即“农林22条”,在台引起讨论,一方面是因为大陆不久前才暂时停止台湾菠萝进口,现在又突然推出此一开放政策,显得有些突兀;另一方面,大陆市场是台湾农产品最主要的出口市场,因此对“农林22条”的内容可以说是“既期待,又怕受伤害”。

但是,对于民进党当局而言,大陆的任何做法都是有政治算计的,所以标准响应就是:“明则惠台,实则利中”与“口惠而实不至”等等。其实对于台当局这种制式的反应觉得很可惜,如果我们能够提出一些较善意的响应,也许双方可以因此启动接触,而不至于让两岸关系一直冰冻,看不到任何解冻的机会。

首先,“农林22条”有几个主要重点,一个是让台资农业企业可以取得土地经济权及流转权,并参与大陆各地区农业合作区的开发,也就是与大陆人民享有同等待遇。其次,台资农业企业可以发行债券、享有购地和购置机械设备的贷款补助等等,在金融方面的各项协助。最后,鼓励台资企业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参与新农机设备研发、参与农业产品设立标准等等。

上述各项措施中,对于台资农业企业都提供了很多机会,相信有不少农业从业人员会有兴趣参与。对台湾而言最敏感的当然是最后一部分的植物新品种权及标准设立,因为很多人担心,台资企业把农业技术带过去,大陆竞争力起来之后,长期下来就会抢走台湾产品的市场。这种担心很自然,而且很多产业技术移转确实在国际投资行为中都会出现,但是通常国际投资不会因此而停止,比较好的方法应该是把这些技术移转纳入管理,包括技术保护或是收取技转权利金等等,这才是正确的方式。

笔者多年前曾赴大陆武汉参访一个大规模国家级农场,看到他们邀请台湾农业专家教导他们种植蕃茄。在台湾专家的协助下,该农场的农人种出许多非常肥美的大蕃茄,但是他们用的种子是从台湾进口的;也就是说,台湾赚取的是生产种子的利润。如果当时台湾能够保有生产种子的专利权的话,长期下来台湾的农业就可以多一笔庞大的收入。

其实台湾的农业技术在许多层面都领先大陆很多,因此我们应该是有组织与计划的与大陆合作,然后得以享有更多的农业技术利润,而不是只单单享有农产品出口到大陆的利益而已,因为台湾的土地有限,生产成本也远高于大陆,如果只依赖农产品销售到大陆,能赚到的利益其实是非常有限的。然而,新品种的开放与技术移转需要更多的保护与协商,如此各种利益才能长期且有效的被保护。因此如果台当局够借用这一次“农林22条”的机会,让台湾的农业技术有规范有秩序的技转,这才能长期保护台湾农业的发展。当然,这需要两岸行政部门的交流、协商,甚至签署协议才有可能达成。

两岸如何维持一个良好的关系还是一个基本的要件。而大陆推出的“农林22条”符合大陆在十四五规划中的基本原则,即“保障台商在大陆享有同等待遇,及持续出台惠台利民政策措施”等。台当局应该把这些措施看成是一个善意的作为,就像当时菠萝被禁时,该措施基本上是符合WTO规范的,因为台湾菠萝的确是有介壳虫,因此被大陆暂时禁止出口。不久之后,日本禁止台蕉进口,也是因为日本检验出台蕉含有不合规定的残留农药,这也符合WTO规范。如果台当局不用政治化处理的话,对于两种农产品被禁就应该采取同样的反应才对。

最后我们要说是的,台湾陆委会主委邱太三曾说“危机不如商机”,而我们认为“农林22条”就是一个机会。两岸要改善关系,必须积沙成塔,一点一点的释出善意,慢慢的灌溉,种子才能发芽成长。如果彼此把对方的任何动作都当成敌意,双方形成敌意螺旋,两岸关系就很难有春暖花开的一天。(林祖嘉/政大经济系教授)


文章来源: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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