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台当局行政机构正进行最后评估纾困5.0,以发放振兴券来达成纾困和振兴的效果,预期8月就会做出最后决定,并在9月开始执行以争取时效。
岛内各方对这次产业激励补贴的发放模式,有不同的建议。在野党建议广发现金,被行政机构再三拒绝,理由是会被拿去储蓄而减弱循环消费所产生的乘数效果。但即使外界建议,对储蓄率较高的有钱人“排富”,只对相对较穷、储蓄率低的民众普发现金,台当局还是回拒,就让人难以理解。事实上,岛内就是有些经济极弱势的高风险家庭,不仅没有电子能力和信息管道,要他们拿出1千元(新台币,下同)现金来购买三倍或五倍券,还真的会有问题;而许多没做商业登记但受疫情严重冲击的“地下经济”商家,也无法在政策设计下获得纾困或振兴。在冷气房讨论、设计政策的行政高官,大概都不了解这些社会情况。
暂且不谈发放现金模式,就以发放消费振兴券而言,迄今的坊间讨论和当局响应,显示我们对施政效果研究粗略,故后续施政还是只能“摸着石子过河”,大体上照着去年的版本宣科,不是一个精益求精的行政当局该有的施政态度。事实上,对去年发放“三倍券”如有更详尽的消费统计,效果评估更为完整深入,政策设计就可以更加精准,让产业振兴的效果更符合社会需要。
2008年发生金融海啸,马英九当局举债858亿元,对民众每人发放3,600元消费券,预期可增加GDP的0.66%。当时在野的民进党批评该政策迟缓、扰民易错,不如发放现金。事后,“经建会”在2009年底委托的严谨评估发现,对GDP产生的效果只有0.28~0.43%,大约产生了六到七成的替代性消费,显著低于原先对激励经济的效果评估。去年新冠疫情爆发,蔡当局改变振兴模式,以民众自掏腰包1千元购买3千元的“三倍券”来激发更多消费。今年7月经济部门针对去年7月发放的三倍券进行绩效评估,估计至少达到1,349亿元的经济效益。其实,这个评估简单且粗糙,除了总消费额中,有三分之一是民众自掏腰包的钱以外,另外的消费额中也没评估扣除了“替代效果”后真正的激励经济效果。
台“国发会”对外界质疑的响应,说“三倍券”每1元可以激发的经济效果最高可达1.99元,远高于马英九时期“消费券”最高可激发的0.7元,但却没有公布详细的评估模式,无法确定是否可以直接比较。但就算的确如此,并未考虑发放过程中的混乱脱序,以及民众为了解如何取券和实际取得所耗费的大量时间成本,也未考虑百货公司和大卖场可能会拿到高比例的激励资源,导致更需要协助的微小型企业实际上难获振兴的问题。此外,大卖场和百货公司获得激励的销售极可能集中在价格相对较高的制造业产品,导致最后获利的是景气状况原来就相对较好的制造业,而非更需要协助的服务业。如果对这些状况不加探究思索,就以“三倍券”效果良好而要加码实施“五倍券”的话,上述问题不仅都被掩盖住,而且更高倍数的振兴券将会让问题更加恶化。
要解决上述问题,不只有必要对“五倍券”的适用范围限定在受疫情冲击最重的行业,更需对可购买商品做细致的规范,才能避免实际上激励的对象不是原来设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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