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柳金财)继2021年大陆因病虫害原因暂停台湾凤梨、释迦及莲雾输陆后,最近再次有石斑鱼列入。2022年6月10日大陆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发文,宣称已多次从台湾输陆的石斑鱼中检出孔雀石绿、结晶紫等禁用药物,故决定从13日起暂停受理台石斑鱼输陆,此或将重创台养殖渔业。两岸因缺乏对话与协商,有人质疑是“政治因素”阻碍两岸农渔业交流与合作。
笔者认为,对于大陆暂停台湾有虫害农产品及检验出禁药的渔产品输陆,台湾仍应从卫生安全管理层次、技术科学层面来检视问题,过度“泛政治化”解读或借此操作“抗中保台”路线,其实反让两岸关系陷入恶性循环。
首先,民进党当局与其批判大陆暂停石斑鱼进口系属“政治打压”,不如视此危机为规范及健全农渔产品管理体制之机遇。例如此次出问题的两艘活鱼运搬船,分别是“海发26号”和“海曜号”及尤姓报关员,其中“海发26号”的实际负责人即2021年1月冒用王姓养殖户的郑姓出口商,且尤、郑两人都是累犯。民进党当局不应坐视大陆的示警不管,反而找被“偷牌”、“混货”的合格养殖渔民详加检查;是否可能涉及违法活鱼搬运船及出口商的行为,则有待进一步查证。
出口商应要按照输销大陆的名单收集渔货,然这次事件与规定不符。2022年1月“借牌”事件应予以查处,当时查核后认为“转换行为”不妥,曾向出口商提出口头警告;依照《渔船运搬养殖活鱼管理办法》,出口商交易行为明显违法。若出口商未经渔民同意,擅自使用其文件和资料并经报关出口,恐涉及《刑法》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最高可罚三年有期徒刑。渔民虽可透过《民法》提出损害求偿,针对已贩售的渔获若因此被退货,可向出口商提出求偿。
其次,对于台湾拟诉求在世界贸易组织的问题,需要深思。大陆自6月13日起暂停台湾石斑鱼输入,台农务部门主管陈吉仲提出要向世界卫生组织(WTO)申诉。根据学者专家论点指出,大陆检验出石斑鱼含有孔雀石绿、结晶紫禁用药物,拥有检验证据、照片、资料及数据,即使石斑鱼99%检验皆无问题,但依据大陆的标准则要求不能有禁药使用。台湾申诉不但难成立且告不成,反而会凸显台湾违反WTO“最惠国待遇”的规定,最终可能是“得不偿失”。
因为台湾既然准许日本农产、工业产品进口,却禁止大陆830项农产、1400多项工业产品进口,显失公平贸易原则及精神,违反WTO“最惠国”待遇的规定。大陆确实可向WTO提出申诉,但因是对台让利、不愿将“两岸贸易问题国际化”,避免造成“台湾问题国际化”。从凤梨、莲雾、释迦及石斑鱼本属于技术层次问题,台湾若向WTO申诉并非是解决最佳途径,而是要回到两岸技术性问题层次沟通对话管道,方为妥善处理之道。
复次,大陆暂停台农渔产品已产生“连锁反应”,降低未被禁运农产品输陆量。因应此次大陆暂停措施,民进党当局指出2022年1至5月已出口至大陆及香港石斑鱼为3059吨,暂停出口后推估仍有3600吨受影响,农务部门将透过“调节上市期间与产量”、“多元对内行销”及“强化海外市场拓销”,促进石斑鱼销售。例近年输陆占整体外销市场九成以上,从凤梨释迦莲雾暂停输陆,已产生预期心理,应尽速农渔产品增加外销及内销市场,但在市场无法拓销情况下,往往减少产量而影响农渔民生计。台湾以往水果输出四大类,主要包括凤梨、释迦、莲雾、芒果;现仅剩芒果尚未被暂停输陆,然至2022年6月输陆仅3.53公吨,已不如2021年同期253公吨,2020年同期536公吨。显然,农民基于预期心理,开始转向并逐步“自我限缩”减少输陆。
再者,大陆对台农产品暂停比照对泰越等国,并无特别差异化处理措施。以凤梨为例,输日凤梨有20%验到有虫需要熏蒸,但既往输陆验出有虫害比例不到1%,此或可显示大陆因让利而在检验上放宽,然当产业没有升级、卫生安全检验没有精进,一旦进口对象若强化卫生安全检验检疫,即会凸显产品品质下降。大陆因检验检疫问题也常禁止外国农渔产品输入,并非完全针对台湾地区,包括泰国、越南也予以禁止,甚至美国樱桃加上50%的惩罚性关税。显见,禁止台湾有虫害农产品及检验出禁药的渔产品输往大陆,仍应从卫生安全管理层次、技术科学层面来检视问题,过度“泛政治化”解读反而令两岸关系陷入恶性循环。(作者系台湾佛光大学公共事务学系副教授)(文章来源:中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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