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名女会计阙某侵占走公司新台币逾1亿元(下同),将公司帐户当作自己的小金库,过着奢华生活,一审重判后,请求轻判。二审今天仍判她12年6月,另4年6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阙某在一家砂石公司担任会计,负责公司的帐务管理与制作请款厂商付款明细表等业务,她利用业务上处理公司货款、营运资金、制作请款厂商付款明细表的机会,把公司帐户当作自己个人小金库,侵占款项后过着出手阔绰、经常出境旅游的奢华生活。
判决指出,阙某4年期间共计从砂石公司取得不法所得新台币逾1亿元;她离职后到另家科技公司担任会计,近1年期间,使用俗称“擦擦笔”特殊书写工具,填写取款凭条,交由公司负责人盖用公司大小章后,重新填写更高的金额而变造取款凭条,再到银行提款28次,扣除用于公司缴纳费用外,余款逾389万归为己有。
一审认定阙女构成138罪,判应执行12年6月徒刑,另有4年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阙某提起上诉,请求轻判。
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审酌,阙某犯罪所得金额巨大,犯罪情节严重,先将砂石公司帐户当作个人小金库,过着出手阔绰、购买名车赠送男友或子女、经常出境旅游的奢华生活,后来任职公司期间,也利用执行业务之便,侵占财物,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与个人财产安全,影响真正名义人权益及金融交易秩序。
二审12日驳回上诉,仍判原审刑度,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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