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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台湾民众 赖清德当局要打造“新警总”?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媒体链接      2024-06-13 13:42:37

民进党当局“在野”时打着所谓“民主”旗号,呼喊“自由”口号,俨然是民众权利的守护者。掌握权力之后,戴上权力的魔戒,立即将人民的“自由权”和“民主理念”全部抛之脑后,一心一意想监控台湾民众,约束民众的行动自由,建构严密的威权统治方式。

约束民众行动 侵害人权

民进党当局有意让当年美国参议员麦卡锡对其认定的可疑人士监控与猎捕的幽灵飘荡台湾,以为其“台独”政治目标的实现添油加力。赖清德身兼民进党主席,所钟爱并重用的两位要员,一个是不分区民意代表沈伯洋,一个是政策会执行长王义川,他们最近分别露了馅,暴露了心机,显示民进党当局已利用网络科技监控民众,并且计划全面掌控民众与大陆人士交流的讯息。

沈伯洋日前在台湾地区立法机构大谈“认知战”,将与大陆交流人士一概称之为“在地协力者”,并且拿所谓“第五纵队”大做文章,主张严予管控。他的言论有如当年警备总部上身,威吓台湾人民与大陆往来必须全然透明,连民意代表前往大陆都要报备。

在他大发谬论之前,王义川得意洋洋,指称台当局可从手机基地台对比手机讯号,分析参加“青鸟行动”者个资。王义川曝光的现在进行式,沈伯洋主张的未来进行式,加总起来,就是民进党监控台湾民众一举一动,不但有充分的技术能力,而且实际上已经在做;犹有不足,希望未来锁定前往大陆交流人士进行严密监控。

他们两人的说法令人毛骨悚然,在民进党自诩的“自由民主社会”进行这些勾当,不仅为法所不容,而且悖离民进党标榜的理念,诚属大逆不道。沈伯洋直言“第五纵队”是假议题,重点在于信息泄漏的风险以及被威胁的可能性,经风险盘点,他认定民意代表属于“高风险类型”,称赴大陆报备是合理规范。他罔顾自己是民意代表,有权利也有义务监督台湾行政机构,竟然反过来要台行政机构监督民意代表。他的理由是“台湾面对大陆的威胁是真实的存在,所以要揭露民意代表在陆活动实况,让一般民众知道”。

沈伯洋的言论引发广泛争议,不得不改口,说法前后截然矛盾,不知何者为其真意,但无论是报备或是监控,都是民进党当局扩权,侵犯人权,大开时代倒车。王义川的言论同样严重悖离自由义理,暴露民进党监控台湾民众行动的恶行。他说可从手机基地台对比手机讯号,分析参加“青鸟行动”个资,并且用此和“太阳花学运”去交叉对比,然后说出年龄层以20到40岁为主。他的大实话揭露民进党可通过手机讯号去得知个人信息,算是真心话的大告白,这已非人流信息,而是对个资的窥视。令人怀疑NCC、台数发部门以及岛内三大电信业者狼狈为奸,基于政治目的而有侵害人权之实。

防行政权滥用 强化监督

民进党当局监控台湾民众的行动讯息,显已违背人权与法治,从王义川揭露的参加活动讯息以及沈伯洋主张的报备大陆活动讯息,无论是监控的范围、目的、法律依据及其透视度都已超越自由人权原则,对个人隐私构成重大伤害。根据《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个人隐私是基本人权之一。监控人民行动讯息显已侵犯个人隐私权,尤其未经个人同意,且缺乏正当理由,更属不当与不正。

基于法治原则,台当局行为必须依“法”,并且法律应该公开、公平并且透明。监控行为不可超越“法定”权限,而法律本身如果缺乏正当程序和监督机制,也构成对法治的破坏。王、沈两人讲述的监控行径,目的是不正当的,法律依据与法理逻辑是欠缺的,而且不符比例原则,完全是权力的滥用。

民进党当局及其政要违“宪”、违“法”、滥权已到无所忌惮的地步,毁弃人权与法治的基本原则,必须严予导正与规范。台湾地区立法机构近日通过的职权行使加强的法制,就是要将民意机关装上利齿,以便监督制衡更加积极有为。民进党在修“法”过程中顽强抗拒,“法案”通过后又提出复议,并图谋用各种不当手段翻案,根本目的就是逃避监督,继续恣意妄为。从王义川的自白到沈伯洋的主张,更可确信“立法权”对“行政权”需要更强有力的监督,否则民进党当局对台湾老百姓的监控必然更加泛滥无度,而且必将使行政权为所欲为。(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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