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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清德就怕被监督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网友评说      2024-06-27 15:30:58

不出所料,台当局领导人赖清德针对台湾地区立法机构通过的改革案,将向“宪法法庭”声请“释宪”以及暂时处分。赖清德说台立法机构这次改革,除了审议程序引起社会高度疑虑外,“法案”的规定更对宪法的权力分立和制衡原则造成危害风险。然而,从现实而论,赖清德怕的恐怕不是台立法机构“扩权”,而是被监督。

台湾的政治制度历经几次修“宪”,已经变成一个四不像政治体系。由于台湾地区领导人是直接民选,在所谓“直接民意”的基础底下,台湾地区领导人有权无责,只要任命一个“听话”的台湾地区行政机构负责人,不但可以垂帘听政,掌控大权,还可以安插人事,酬庸心腹。如果掌握了台湾地区领导人多数,就更加可以无惧监督,为所欲为。

这就是为什么蔡英文8年执政,可以利用“党产会”及台湾地区通讯传播委员会这些“类东厂”的机关,打压“在野党”、掌握新闻媒体、操控言论自由。当时,台湾地区领导人沦为立法局,动辄数千亿(新台币,下同)、破兆的建设预算,往往在短时间内就逐条表决通过,故才被戏称“只有民进党不想过的法案,没有民进党过不了的法案。”从前瞻建设、两兆风电,到攸关民生的防疫政策、“莱猪”进口等,民进党都是利用辗压式的多数民主遂其所愿,使得台湾沦为一言堂,表面上是所谓“民主”,骨子里却是独裁。

如今,赖清德才刚上任满月,即宣布在办公室成立“台湾气候变迁对策委员会”、“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及“健康台湾推动委员会”,这明摆着就是要扩张自身的权限,但因为民进党在台立法机构已不再具备多数优势,因而借此避开民意代表监督。

结果,当台湾立法机构改革案通过,赖清德却又以“扩权”为由声请“释宪”,这种“宽以待己,严以律人”的行径,实在有失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高度。

台立法机构改革案最早是由民进党提出,主要精神就是强化权力分立、监督制衡。如果细看此次“在野党”所通过的“法案”内容,包括“台湾地区立法机构正副负责人记名投票”、“强化人事同意权”、“台当局领导人政情报告常态化”、“台立法机构调阅权”、“藐视台湾立法机构罪”等,都跟过去民进党“在野”时所提的主张大同小异,绿营却激烈抗争、大力阻挡。赖清德更要将立法机构改革案进一步上诉到“宪法”法庭,这种昨是今非的双标行径,说明了民进党所反对、害怕的,并不是“扩权”,而是“监督”。

赖清德自己扩权在先,更为了回避监督而声请“释宪”。而他之所以能够如此有恃无恐,恐怕也是因为大法官都是“自己人”。台湾的民主政治走到这般田地,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吗?摆在眼前的,无非就是一场赤裸裸、丑陋的权力斗争而已。(作者汪志雄为美国伊利诺芝加哥大学教授/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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