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青年 罗鼎钧
近日,台湾地区又闹上国际社会版面,那就是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移民局日前逮捕103名涉嫌网络犯罪的外国人,原本指出仅有14名是台湾民众,但经查竟发现竟然103人全是台湾民众,而这一案件又再次引起全台热议,民进党当局不是说好要打击诈骗集团,为何台湾的诈骗集团却不断横行于全世界抓也抓不完,难道所谓的“全世界诈骗集团的故乡”,原来就在台湾岛,是不折不扣的“诈骗之岛”。这样子名声是好是坏,其实就得从台湾过去几十年来,作为滋养孕育诈骗集团的热土开始谈起。
首先,台湾诈骗集团的始祖“金光党”,1950年代就开始盛行于台湾岛内长达四十余载,甚至衍伸至海外华人团伙组织。台湾“金光党”的出现,最早盛行于1950年代至1990年代,是台湾最早对诈骗集团的称呼,主要诈骗手法是利用人性贪婪,通过假金饰和假钞票实施诈欺行为,这传统简单粗暴的方式,就是由诈骗犯故意遗落假黄金制品,当路人拾捡起来时欲与旁边的另一位诈骗犯分帐时,另一位诈骗犯就会愿意放弃分得黄金的机会,藉机索取现金进行诈骗。抑或是在医院对老年人和残疾人较多地方,使用不明粉末使其受害失去辨别能力,趁机调包首饰或钱包进行诈骗。随着电话普及后,更是出现众多假绑票、假中奖诈骗等行为,因此金光党的臭名,从上个世纪中后期以来,一直是台湾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这也是为何台湾是滋养和孕育诈骗集团的热土也就再清楚不过。
其次,台湾当局对于遏制诈骗集团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政治宣示大于实际意义,导致台湾诈骗集团永远都抓不完。2023年全台诈骗类犯罪金额,创下有史以来新纪录达88亿元(新台币,下同),而这还只是账面上的金额,其他台面下没有被发现被诈骗数额,加总起来更可能突破百亿元。如此的天价财产损失,而这仅仅是在台湾的被害人而已,试想跟台湾诈骗集团有关的全世界被害人其受害总金额,很有可能是台湾诈骗数额的好几倍。
历来台湾不管谁“执政”,都向民众表示要打击诈骗集团,从早期台湾警政部门设立的“165反诈骗专线”。自2016年起,蔡英文的民进党当局,也都年年誓师称要打击诈骗,直到近两年以来,民进党当局于2022年7月,设立所谓的“打诈队伍”信誓旦旦要打击诈欺罪犯,2023年台行政机构更是设立打诈办公室,台当局检察部门更设立“诈欺资通犯罪督导中心”,台警政部等机构更在全台设立北、中、南三个打诈工作站和打诈防制中心,即使近两年来打诈防骗看似尽心尽力,但为何在去年2023年台湾诈骗类犯罪金额,却来到史上最高的88亿元呢?这无疑大大打脸民进党当局,因为民众看到的是政治宣示大于实质防治。
其三,从当前台湾社会伦理道德观察,长期以来因为受民进党当局“执政”下,台湾社会价值观裂解无底线,诈骗案层出不穷,就连律师法官也加入其中沦为主要头目。众所知周,今日许多诈骗犯罪行为者,其初衷目的很简单,就希望能够轻松赚快钱。据台湾警政部门统计,即使2014年修订“刑法”加重诈欺罪就是希望遏止诈骗犯罪,在当年青少年犯罪主要都还是毒品犯罪,但在2018年起,诈欺犯已经成为台湾青少年第一大犯罪,到如今更已经远远超过毒品和窃盗两者犯罪的总和,而青少年从事诈骗犯多为取钱的车手和人头,完成一单交易即可获得价值不斐的酬劳佣金,即使被警方抓住后通常因主谋在海外取证困难,最终多为交付保护管束带回家或送交感化教育。而近期最著名的诈骗案犯罪,莫过于民进党前民代余天已故女儿的夫婿陈鉴,在今年四月担任车诈骗集团车手头当街被警方抓捕,后查出共经手724.5万元,陈鉴会成为车手头也是因为平时出手阔绰毫不节制,为了装阔绰缺钱而走诈骗一途。
从三点可以知道,要遏制台湾积习70余载的诈骗歪风可以说是难上加难,最后再从以下这一份数据,就可以感受到台湾作为“诈骗集团的故乡”可谓是实至名归,甚至在短期内还是防不慎防,想抓也抓不完。
根据台警政部门《诈欺罪案件统计分析》(2017-2021)五年内诈欺犯罪新收共计418633件,呈增加趋势 (平均年增率18.6%),同时自2018年起跃居各罪名之首;新收件数占全般刑案之比率呈逐年上升,自2017年13.1%升至2021年23.4%。
在诈欺罪案件侦查终结共计507859人,其中属电信诈欺恐吓案件者占63%,占比呈逐年上升;电信诈欺恐吓案件319767人之犯罪类型,以单纯提供人头账户占60%最多,惟“单纯车手”人数成长最快,五年间增加2.7倍。诈欺罪案件侦查终结起诉比率为21.9%,不起诉处分比率45.1%;诈欺罪且属电信诈欺恐吓案件起诉比率8.0%,犯罪类型中以“单纯车手”起诉比率59.0%较高。
诈欺罪案件起诉111071人中,起诉“刑法”为犯普通诈欺罪及加重诈欺罪者占比相当,各约占49%;诈欺罪且属电信诈欺恐吓案件89682人,以刑法加重诈欺罪起诉者(占56.7%)占比高于犯普通诈欺罪(占43.0%)。五年来诈欺罪案件裁判确定有罪69741人,以判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者占43.0%最多,占比呈逐年下降;一年以上至三年未满者占29.3%次之,占比呈逐年上升。诈欺罪且属电信诈欺恐吓案件有罪54032人中,“单纯车手”及“一般电信诈欺”皆以判处一年以上至三年未满者为大宗,分别占84.0%和56.2%。
在从事诈欺犯罪男女比为3.4:1,相较于全般刑案之6.0:1,两性差距较小。平均年龄31.3岁;诈欺罪且属电信诈欺恐吓案件有罪者平均年龄28.9岁低于全部诈欺罪案件。两性皆集中在“20岁至30岁未满”和“30岁至40岁未满”之青壮年族群。男性平均年龄30.8岁较女性之32.7岁年轻,且自2019年起差距有加大之势。
2018年至2021年诈欺罪终结案件涉跨境犯罪6753人,其中93%为电信诈欺恐吓案件。2018年至2021年诈欺罪且涉跨境犯罪案件裁判确定有罪3011人,以判处一年以上至三年未满者占62%最多,与全部诈欺罪案件40%判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者相较,刑度相对较重。
简言之,这五年共计有超过50万人因诈欺案件侦查,经检方起诉者为11万人,但最终被判有罪者为6.9万人,而且多为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抑或是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换言之都可以缓刑判处罚金即可不必坐牢,且绝大多数平均多为30岁上下之青年群体。因此只能说,台湾短期内想摆脱诈骗之岛的臭名,还真得有的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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