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柳金财 佛光大学公共事务学系/澄正书院 副教授/主任
8月5日金门县议会中“跨党派问政联盟”与“无党籍联盟”公开呼吁,建请民进党当局支持兴建金厦大桥与设置 “金门县为非军事区”,宣称近期要把联署书送至台行政主管机构和台立法机构。其中有关兴建金厦大桥,陆委会宣称明显具有对台政治和战略意图。至于“非军事区”倡议,也宣称台湾地区在印太区域从来不是麻烦制造者,“从来不会去挑起军事冲突”。陆委会的说法表明反对金门县议会两建议案。
无独偶有是,2024年3月11日台“安全局长”蔡明彦赴台立法机构外交及防务委员会,进行项目报告,面对民进党籍“立委”质询指出,大陆试图以通促融由台湾地方政府当窗口,积极介入“金厦大桥公投案”。
显然,民进党当局指控大陆介入兴建金厦大桥公投倡议过程,影射金门县议会内次级组织及地方社会组织为在地协力者,与大陆隔海唱和。此种认知不仅忽视金门地方民意,同时也造成民进党当局与金门政府政策立场冲突。从202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政策议题辩论来看,民众党候选人柯文哲支持兴建,国民党候选人侯友宜主张“公投”决定,民进党候选人则表示反对之。
事实上,由民进党前金门县党部主委、现为金厦大桥建设推动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理事长陈沧江,所领衔的“你是否同意兴建金厦大桥”投票提案发起人联署第一阶段所需734份联署书,已于2023年9月20日送达金门县政府选举委员会。其提案内容主文为“为了提升金门经济发展,身为一个金门县民,你是否同意兴建金厦大桥”。
该案若审核通过后,将持续争取6114人联署,朝公民投票目标前进,然却遭台内政部门驳回。综观整个“公投”议题提出过程,凸显民进党当局对金厦大桥“公投”议题处置,能否遵循依法行政原则;主张兴建金厦大桥涉及防务安全与军事战备,非属金门地方自治事项争论。
首先,促进会批评民进党当局未能依法行政。2024年3月19日金厦大桥促进会召开记者会,宣称该会于2023年9月20日完成734份联署,送达金门县府并移转台行政主管机构,但台行政主管机构未依规定在期限内函复该会,迟至2024年2月19日才函复县府,县府迟至3月5日始将内政部门驳回理由函复该会。
显然,此“公投”议案遭民进党当局业管单位违反行政程序法及“公投法”,被刻意抵制。促进会批判民进党当局漠视金门地方民意表达,扬言号召旅外金门乡亲进行社会抗议。
其次,兴建金厦大桥涉及防务安全与军事战备,非属金门地方自治事项。民进党主政下内政部驳回该促进会的理由:“公投是否属于地方自治事项,应视‘兴建金厦大桥’贵县是否有权作最终决定并完全自我执行与负责,因金厦大桥旨揭‘公民’投票提案理由,是联系金门地区与大陆桥梁,兴建与否涉防务安全与军事战备,依‘宪法’规定,属‘中央’权责”。
同时指出:“‘公投法’系采法律效力的公民投票,地方自治事项系属地方有权作最终决定并完全自我执行与负责,可由地方自治团体自主决定事项”。显然,民进党当局认为金门县民众并无权力决定,是否举办进行兴建金厦大桥“公投”。但促进会抨击民进党当局刻意抵制公投,表达“强烈抗议”;宣称更不排除号召在地及旅台同乡会上街头抗议。
金门县议会及相关非政府组织如促进会,共同支持兴建金厦大桥。故从民进党角度检视,各种地方交流充满大陆统战及认知作战意涵,质疑地方政府恐沦为大陆在台协力者。然而,这一旦形成根深蒂固偏见,不仅分化台湾社会共同体的认同及凝聚,也会加深民进党当局与蓝白无地方政府裂痕及降低彼此信任感。如此,这恐怕不是蓝白无运用地方包围民进党当局,而是民进党当局反过来压制蓝白无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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