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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也沦为民进党当局政治打手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媒体链接      2020-12-17 14:31:08

  作者 朱穗怡

  台湾中天新闻台因不服民进党当局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撤销其执照而先后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湾“最高行政法院”申请“假处分”,请求“本案诉讼确定前,NCC暂准新闻台执照,且NCC不得同意及许可系统台就52频道做其他的安排及调整”,意即在中天新闻台上诉期间,NCC应允许中天新闻中继续运作。不料,中天新闻台的申请皆被法院驳回。中天新闻台不得不于上周六关闭。岛内舆论指出,“法院所提出的驳回理由显得荏弱而扭曲,失却了司法独立精神。过去民进党常批评司法不公,讥称‘法院是国民党开的’;如今这个评语可以奉还民进党,因为现在‘法院是民进党开的’”。这番评论不禁让人想起电影《少林足球》中由谢贤饰演的大反派那句知名台词:“球证、旁证,加上主办、协办,所有单位全都是我的人,怎么跟我斗?”NCC、法院都是民进党“开”的,中天新闻台可谓有冤无处诉。

  上月NCC仅凭两项牵强的理由就决定不批准中天新闻台执照续期的申请:一是认为中天新闻台违规严重;二是大股东直接、间接介入新闻制播。所谓“违规严重”是指中天新闻台“受罚件数多”,但事实是在过去6年当中,前3年中天新闻台没有任何被罚纪录,直至民进党上台后,这3年中天新闻台受罚件数才开始增加,但21件被罚事件中也只有5件定谳,其他仍在上诉中。相较之下,亲绿的三立电视台2018年至今被罚件数达11件。至于“高层介入新闻事务”,有报道说民进党当局高层曾插手公视人事安排。这又当如何处理?可见,台当局根本就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吊销中天新闻台执照,中天新闻台向法院提出暂停关台的处分合理合情合法。

  然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却说,NCC的关台决定未对中天新闻台造成重大损害或急迫危险,中天电视也未释明于此案诉讼具胜诉的高度可能性,因此驳回申请。这着实令人不解。一个偌大的新闻台要关闭了,数百员工顿时失业,千万观众无法收看相关新闻,这些难道都不算重大损害?而中天新闻台诉讼是否能胜诉,是由相关法院裁决,非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揣测。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还指出,“媒体是社会公器,其使用及发展应受台当局主管机关监督;若法院准许中天的假处分声请,将形同协助中天藉此回避台当局对频道换照之监理。”台湾《联合报》批评此论述相当不妥:第一,误把法院当成行政机器的一环,以为自己只能附和或跟随行政决策;第二,法院忘了司法权是独立运作,目的在制衡行政和立法,而假处分的作用则在提供紧急救济;第三,媒体为第四权,扮演监督“执政者”的角色;但北高行竟把“媒体应受台当局监督”放在首位,试问,谁来监督滥权的民进党当局?

  台湾“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中天新闻台抗告的理由也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大同小异,诸如“仅凭中天所述情形就足以认定原处分合法性有疑义”、“NCC的关台处分对中天新闻台没有紧急损害”云云。这些理由似乎并非聚焦中天新闻台暂停关台处分的申请,而更像是为NCC的决定背书。“最高行政法院”合议庭还指出,NCC不是“撤照”、“废照”,而是“不予换照”,怎能说“新闻自由”受影响?这真让人怀疑此言出自法院。不论是“撤照”、“废照”,还是“不予换照”,结果都是中天新闻台被民进党当局关闭,怎能说“新闻自由”不受影响?

  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一面倒偏袒台当局NCC的决定来看,台湾不仅“新闻自由”已成历史,“司法独立”也正走向坟墓。曾有台媒报道,台湾陈姓网民因在网络留言,称大陆商品极可能带有新冠肺炎病毒,被警方认定为散布谣言,依“相关条例”移送法办。但法院审理认为,该留言用意是“提醒避免病毒散播,不是故意散布谣言”,裁定不罚。岛内网友讽刺说:“当心中有政治,法律就是个屎。”还有网民说,陈姓男子的留言符合民进党“反中”政策,被法院裁定为“善意提醒”不足为奇。如此看来,当法院也沦为民进党当局政治打手,中天新闻台的申请被驳回也不足为奇了。


来源:大公报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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