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并于当日公布实施。今年3月14日,《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出席幷讲话。在岛内“台独”势力异常嚣张、两岸关系更趋复杂严峻的当下,北京在这时间节点隆重举办这样的座谈会,更显重要。
我们可以从很多方面来解读和评价二十年来《反分裂国家法》的重大作用和深远影响,尤其是对震慑岛内“台独”势力猖獗的分裂活动和外部势力的干涉有明显的阻吓与警告作用:大陆的红线很清楚,反独、遏独、惩独的决心坚定,反独、遏独、惩独的能力不断提升。
但必须强调的是,大陆制定实施《反分裂国家法》的根本目的,是要通过“法律”和法制的手段,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实现三个“维护”: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可以说,《反分裂国家法》是维护台海和平的重器。
正如上海台湾研究所所长倪永杰接受中评社采访时所说,《反分裂国家法》既是维护、实现国家统一的统一法、打击“台独”的反分裂法,也是推动两岸和平发展的发展法,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的和平法,符合历史大势的正义法律、顺应亿万民意的民心法律。它在两岸关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当前仍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法律意义、现实意义,需要更切实贯彻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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