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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推进农林合作 融合发展再添新动力

华夏经纬网 > 评论 > 深度分析      2021-03-18 13:18:00

      文清(特约评论员)

      3月17日,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供销总社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措施”),为两岸推进农业、林业产业合作作出制度化安排和保障,同时也为海峡两岸进一步深化融合发展、和平发展增添新动力。

      近年来,大陆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26条措施”等持续落实落细,帮助台企复工复产的“11条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新基建政策说明会和拓内销线上推介系列活动为台胞台企拓展了新渠道、新机遇。面对极其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祖国大陆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趋势更加巩固。两岸经济依存度不但没有降低,相反更加紧密。两岸经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联结和纽带更加牢固。一批重大台资项目相继增资扩产,台商台企在大陆发展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广大台商台企持续看重大陆发展机遇和广阔前景,更加坚定了扎根大陆谋发展的信心。

      进入2021年,两岸贸易保持了强劲发展的良好势头。据台当局财政事务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台湾2021年1月对大陆(含香港)出口额达148.5亿美元,创历年新高,同比大增57%,占台湾总出口额的43.3%。大陆(含香港)持续位列台湾地区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顺差来源地。事实证明,两岸关系好,台湾才会好。以繁荣强大的祖国做后盾,台湾同胞的发展机遇才会更多、空间才会更大,台湾长远发展才会更有前途。

      今年是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大陆经济社会发展将迎来新机遇、展开新征程,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也将展开新的篇章。今年的“两会”上,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促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融合发展,同心共创民族复兴美好未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举行的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要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继续让台湾同胞分享大陆的发展机遇,继续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可见,大陆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走深、走实的决心和信心坚定不移,惠台政策落细落地将更加扎实、有效。

      此次大陆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的“农林22条措施”,正是在全国“两会”刚刚闭幕后就推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惠台政策,是大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它与此前出台的“31条措施”“26条措施”“11条措施”一脉相承,均体现出“两岸一家亲”的理念。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战略部署。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乡村振兴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许多新论断、新要求。政府工作报告也就此项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和安排。广大台商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参与大陆新发展格局,将有更大的机遇、更好的发展空间。“农林22条措施”围绕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的农地林地使用、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投资经营、研发创新、开拓内销市场等多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进一步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支持台胞台企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两岸携手合作,一定可以在乡村振兴中大有作为。

      “农林22条措施”立足于大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海峡两岸在农业、林业的互补优势,切实帮助台商、台企充分参与、深度融入大陆“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相信在大陆惠台政策举措的有力推动下,两岸持续深化交流合作,一定能够不断增进两岸同胞利益福祉,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注入更多活力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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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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