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民进党当局无视外界的指责,透过掌控立法机构多数席次,三读通过公务机要费除罪化的条款,解除了陈水扁家人等一票被告可能得坐牢的危机。
公务机要费除罪化,各方都普遍把除罪的焦点放在陈水扁身上,认为这是民进党为陈水扁量身打造的除罪条款。但事实并非如此。民进党当局此举,只是拿陈水扁明修栈道,掩人耳目,实则暗渡陈仓,为蔡英文、为民进党当局以后的台湾地区领导人,开出一条公库通党库,把公库当私库用的“康庄大道”,一举数得。
扁家人涉及的公务机要费贪渎案,陈水扁只是多名被告当中的一个。阿扁的太太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以及陈水扁的亲信马永成、林德训、前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扁家多位商界友人等都是被告。就连“SOGO贵妇团”成员种村碧君提供135张发票给吴淑珍报销的案子,也和公务机要费案牵连一起。
整个公务机要费案件的诸多被告中,除罪化对于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并没有“实际切身”的影响。因为陈水扁的部分,高院在2016年更二审之初,就以阿扁患有不能出庭的病,裁定阿扁停止审判。而即使阿扁可以进行审判,除了面子之外,以他目前永久保外就医的现状,即使公务机要费判他再怎么重的徒刑,都等于没判。吴淑珍也一样。
但是,公务机要费除罪化之后,由于法律的变更,不再处罚违法动用公务机要费的行为,跟随陈水扁共同犯公务机要费案的马永成等亲信友人,可能因而涉及洗钱犯罪的阿扁儿子、媳妇,以及提供发票给吴淑珍报帐的贵妇团成员等,都因此全部除罪了。这是除罪化最实际的部分。
不过,公务机要费除罪化得利最大的,应该是民进党蔡英文当局。而且,在民进党人抱持“会永远执政”的心理及认知下,这一除罪化也给民进党打开了一扇台当局领导人可以把公家经费随意花用的门户。
或许有人认为,立法机构昨天三读的除罪对象及范围,仅限于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机关支用特别费之行为。但是,民进党今天可以为了陈水扁一干人等,修“法”除罪,以后如果又有哪个民进党领导人、高官涉及公务机要费或什么特别费的违“法”,谁能担保民进党不会再复制一回?
我们俗话说,有恃无恐。民进党现在仗恃着“完全执政”的偌大权力,想让谁生就生,想要谁死就死。前几天有监察委员首开恶例,违背原则二度弹劾检察官,为民进党的段宜康出气,昨天民进党又在立法机构行使多数暴力,为扁家的公务机要费案除罪,我们要问,他们仗恃的是什么?已经被绿化的台湾选票。
【高源流/台湾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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